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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是哪天(国家宪法日代码怎么表示)

微博热评号购买 2022年08月17日 14:42 226 admin

12月4号,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在于让每一个人能够更多地了解宪法,也让宪法真正融入社会,走进人们的生活、成为公民手中的法宝。那么,对于我们每一位公民来说,究竟该如何用宪法精神和法治思维,来看待社会生活中的是非曲直、保护权益、引领生活呢?当天在福州,福建新闻频道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开展一场精彩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告诉大家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障我们的美好生活。

12月4号上午,由福建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省律师协会和福建新闻频道联合特别推出的"12o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暨律师在现场--公益社区行活动,在福州军门社区举行,现场活动在律师们的深情朗诵中拉开帷幕。

活动当天,有百名公益律师、10家省直单位、14家市直区直单位、6家律师事务所、4家企业参与活动,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

一早,就有很多市民带着自己的问题前来咨询服务点的工作人员,黄海燕就是其中之一。

黄海燕,是福州市仓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一名道路清扫车司机,今年10月,单位在进行清扫车用油量核查中发现,黄海燕驾驶的清扫车用油量,比另一辆同型号同线路的车高出一千多升,而且在她车上发现了可疑的电线和油管,因此单位认定黄海燕偷油,并于11月6号发文件将她开除。

对此,黄海燕觉得很委屈,她向记者介绍,自从被单位开除后,她都在忙着为自己维权,对她来说讨回名誉,比所有的事情都重要。

11月中旬,针对黄海燕的遭遇,福建新闻频道曾进行了相关报道,黄海燕认为自己驾驶的清扫车的耗油量在规定范围内,另一辆清扫车耗油量少是因为没有按照规范清扫,自己并没有偷油,要求单位收回对她的处罚,但是福州市仓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并不认同黄海燕的说法。

在当天活动现场的"公开麦克风"环节,黄海燕也向在场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专业律师团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那么,

对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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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法律人士怎么看呢?

现场公益律师 林家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解除员工,必须有法定的事由,在本案中现有的证据并不能够认定她有偷油的行为,因此她单位作出这样的决定是证据不足,黄海燕她完全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投诉,也可以向我们律师寻求帮助。

当天活动现场,还有不少有疑问或者需要求助现场职能部门的市民,通过"公开麦克风"诉说了自己的诉求,同时,在活动直播过程中,许多观众通过福建新闻频道微信公众号"律师在现场"互动平台留言提问,向在场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专业律师团队寻求帮助。

随着"《律师在现场》公益社区行"温暖启动,首批30位"公益律师"也正式亮相,那么,这些公益律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张子辉,是首批30位"公益律师"的一员,得知家住胪雷新城的陈先生需要法律帮助,当天活动结束后,张子辉律师来到了陈先生的家,向他了解事情经过。

那么,陈先生究竟遇到了什么事呢?

陈先生:

工人装修的时候,突然间被电打了下来,工人摔了下来,就是说有电,他就这样子说,然后就掉了下来,掉下来以后,因为发生这种事,我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去。

陈先生说,事发当天是11月9号,当时他的新房刚刚交房进行装修,那天工人正在给天花板铲白灰,突然就从爬梯上摔了下来,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工人腿部骨折。之后陈先生立马联系了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叫电工来检测后发现确实是漏电。

陈先生:

它这个线是拉线的时候里面皮破了,有存在质量问题,后来整个房间的电都检查过去,发现有这么一根线,是露在外面没有接进去,这根是地线,地线本来是没有带电的,它就会带电,这个一接上马上碰电了。

陈先生说,物业和开发商都承认是房屋质量问题,让他先垫付工人的医药费,之后再由开发商处理。然而,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事情没了下文,陈先生多次联系开发商,但都没能联系上。这件事不仅耽误了陈先生一家的入住时间,同时他们还在为工人后续的医药费发愁,目前陈先生已经垫付了三万多的医疗费。

在了解陈先生的诉求后,张子辉律师在现场也给陈先生提供了一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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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现场》公益社区行"活动,律师是重要的角色担当,福建新闻频道在《律师在现场》节目的基础之上,组建了公益律师团,公益律师团将定期走进全省主要居民社区,面对面地来为大家来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律师 齐伟:

组织公益律师团,应该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它等于先行的带动了全省的律师,去用他各自的业务专长,带动大家进入公益律师的一个队伍,用各自的业务板块,服务好社区,服务好大众。

公益律师 张桂春:

30名公益律师仅仅是代表,实际上这个参与量是非常大的,全省有非常多数量的公益律师,那么,他组成这样一个群体,能够积聚起力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福州市律师协会 许明 会长:

尤其是社会公益活动这一块,这个活动大多是针对收入不高,但是社会服务很好的人群,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律师服务团,来尽他们的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来维护社会的正义,而且让法律意识能够进入每一个公民的心中。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但是社会万象,纷繁复杂,我们知道遇到侵害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但是如果不具备必要的法律常识,没有足够的法律素养,就不可能用好法律的武器,受损的权益也得不到主张。基于这样的考量,福建新闻频道推出了《律师在现场》节目板块,集结全省上万名律师,为观众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律师在现场"作为福建新闻频道晚间黄金档《现场》栏目的全新板块,于2017年8月18日上线直播,开播三个多月来反响热烈,每天都有许多观众通过福建新闻频道的微信公众号和热线平台,提出法律方面的咨询。

福建新闻频道采访部副主任 刘毅超:

现在普通民众法律意识在增强,在生活中有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难题,遇到法律上的困扰,那这时候可能就需要一些专业的法律方面的人士来解答,来给他们提出一些办法,那我们当时创立律师在现场这个板块的初衷,就是想架起这么一座桥梁,这么一个平台,给普通的民众,有这么一个寻求专业法律解答的这么一个途径。

《律师在现场》以直播间访谈、连线采访等多种方式,利用电视、手机等直播,搭建起一个律师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的媒体传播平台,通过律师参与直播事件评述,对新近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说明,介绍立法背景,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节目将重点关注最新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案例,对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现场或连线咨询律师,并持续追踪事件发展过程。律师在以案释法的同时,也将为百姓的法律维权支招,广大观众可积极参与和互动。

福建新闻频道采访部副主任 刘毅超:

为了筹备律师在现场,我们当时福建新闻频道是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一起来共同组建这么一个团队,我们当时是从全省上万名的律师中,筛选出了300位擅长于各个领域的专业律师,组成我们首批律师在现场这个栏目板块的律师团。

借助全媒体直播联动,"律师在现场"逐步衍生出"律师在现场--走进律所"等一系列直播品牌。

此次启动的"律师在现场--公益社区行",将通过日常节目继续选拔公益律师,组建"公益律师团",以律师进社区,面对面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互动咨询等形式,在2018年形成定期走进全省主要地市大型居民社区,持续开展的一项普法宣传公益活动。

福建新闻频道 李珊珊 主持人:

就是会发现大家在生活当中关心的问题,都相对还真的比较集中,然后我们这样的活动在现场,请专业的律师给他们解答,可能对于很多人都非常有意义,而且确实老百姓平时想请到这么专业的律师,可能不是很容易,但是我们这样的活动把法律带到他们的身边,真的就是我们那句话,让宪法精神照进生活。

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养,就是要让法治更多地体现在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上,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法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只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大众的生活习惯,我们也就真正建立起了法治大厦。也欢迎大家在我们福建新闻频道的"律师在现场"平台上,和我们留言互动,大家有所呼,我们有所应。让我们用法律帮助您!

来源:《现场深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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